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田振华)9月17日,保靖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葫芦镇大岩村开展“送法进乡村”活动,通过专项普法宣讲、现场答疑解惑、座谈交流研讨等系列形式,把法治知识、法治服务、法治保障送到群众家门口。
此次宣讲紧扣乡村发展实际与群众法治需求,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两部与农业生产生活、基层治理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,解读立法初衷、核心精神、关键条款及实践应用要点。宣讲干警结合县域涉农典型纠纷案例,用接地气的方言、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法律条文、剖析纠纷成因、讲解维权途径。

当地茶叶种植产业蓬勃发展,是村民增收致富的核心产业,现场村民围绕茶园土地确权、邻里土地边界纠纷、土地流转合同签订、流转权益保障等问题踊跃提问。法院干警逐一耐心细致解答,结合具体案情讲解土地权属认定流程、纠纷化解方式、合法维权渠道,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民生法治问题。活动现场,干警还向现场群众发放了涉农法治宣传手册、普法宣传单等资料,全方位普及涉农法律法规、矛盾纠纷化解技巧、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知识,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。
宣讲结束后,法院干警与当地村干部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,聚焦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、乡村法治化建设、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等工作开展研讨,参会人员紧扣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实践要求,结合村里日常治理、矛盾调处等一线工作经验,分享有效做法和工作心得,大家一致认为,要深化“普法宣传+人民调解”乡村治理工作模式,充分激活人民调解员、村级“法律明白人”等基层法治末梢力量,依托本土力量贴近群众、熟悉民情、扎根一线的优势,推动各类基层矛盾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化解,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。
下一步,保靖法院将持续开展“送法进乡村”活动,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、护航产业发展、助力乡村建设,擦亮乡村治理“法治底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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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